106年衛生福利部「安心專線」電話輔導志工招募
2017/02/22一、依據與服務內涵:
社團法人台北市生命線協會依據《志願服務法》,委任初級電話輔導志工義務執行衛生福利部「安心專線服務計畫」,從事心理諮詢相關工作。
二、課程內容:
(一)了解自殺防治熱線之服務與運作 (二)學習電話輔導技能 (三)增進對自殺預防的了解與處理
三、報名資格:
1具備助人工作之熱忱,願意投身於自殺防治工作者 2每季值班時數需達88小時
3需值小夜班(18:45~22:45)與大夜班(22:45~06:45)且每個月需值一個週末小夜班
以下學經歷條件,需至少符合一項:
4受過自殺危機評估或心理諮詢服務訓練,且具1年以上線上心理諮詢服務經驗者
5心理輔導或社工等相關科系之大學畢業生 6心理輔導或社工等相關科系研究所在學及畢業生
四、福 利:
(一)自試用期階段起給予值班津貼每時段540元、4小時為一值班時段,大夜班另有每班500元值夜營養費。
(二)免費參與相關訓練課程與工作坊。 (三)志工團體保險
五、職前訓練課程與時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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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名稱 |
日期 |
時間 |
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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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階段 -基礎課程 |
安心專線角色及專業倫理 |
3/21 (二) |
19:00-21:00 |
檢定: 筆試、面試:106年3月29日、3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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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精神疾病之辨識 |
3/25(六) |
9:00-11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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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殺評估與處遇(初階) |
11:10-13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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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資源與諮詢 |
14:10-16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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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談技巧 |
16:20-18: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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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 -實習課程 |
安心專線系統認識 |
4/1(六) |
9:00-11:00 |
◎本階段第一堂課時請繳交「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、華南銀行存簿封面影印本」。 ◎線上實習(4月2日~4月27日) 4/2~4/12完成16個小時見習 4/13~4/27完成16個小時之實際線上電話輔導。 ◎評鑑:通過者可進入試用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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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殺評估與處遇(進階) |
11:10-13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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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障礙個案電話處遇原則 |
14:10-16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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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個案處遇原則 |
16:20-18: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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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督導 |
個案研討(一) |
4/11 (二) |
19:00-21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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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研討(二) |
4/18 (二) |
19:00-21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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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研討(三) |
4/25(二) |
19:00-21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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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階段 -試用期 |
試用期 |
5/1 至7/31,為期3個月 |
◎每月定期接受個別與團體督導乙次。 ◎每月定期參與個案研討乙次。 ◎評鑑:1次/月,通過後簽約成為實習 初級電話輔導志工。 |
六、訓練場所:台北市生命線協會(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5號11樓),捷運「松江南京站」步行3分鐘。
七、訓練費用:課程免費,第一堂課之後需繳交訓練保證金5000元,通過試用考核且實習滿一年並達值班點數規定者,即予退還。
八、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06年3月20日 17:00截止
九、報名方式:填妥報名表及個人簡歷(簡歷格式自訂,1面A4內),透過下列方式報名:(請註明「報名安心專線儲備訓練」)
(1) E-mail:lai@lifeline.org.tw (2)網路報名:請點此
(3)傳真:(02)2502-4343 (4)郵寄:台北市生命線協會(10455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5號11樓)
九、簽約日期:完成職前訓練並評選合格者,106年8月1日即簽約為實習初級電話輔導志工,約期1年,合約期間得執行安心專線相關專業工作。
十、指導單位:衛生福利部
十一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北市生命線協會
十二、備註:如有疑問請洽:(02)2502-4242 賴怡臻 督導